裁判應將陳志忠奪權出場, 因為故意讓人坐飛機不單是惡性犯規, 還是危險動作,
在NBA不但當場判出場, 事後還會判禁賽和罰款, SBL一定有類似的條款.
從慢動作重播可明顯看出陳志忠是蓄意的, 應該是要幫先前被抬出去的李學林討回來.
達欣的教練團也因之前弄傷李學林而顯得心虛, 似乎有互不相欠, 大家扯平的感覺.
可憐的是球員, 蘇翊傑和李學林或田壘都不是打骯髒球的, 卻是由陳志忠這位骯髒大師跳出來Ending
陳志忠或許沒料到後果會如此嚴重, 但SBL球團和裁判組一定要正視這種問題, 球員不是犧牲品.
最近SBL球員打球的態度很明顯的改進許多, 或許正是圓球市民辛苦爬文的功勞,
大家應該開始給球團和籃協壓力, 不要太責怪球員, 台灣的球員根本沒保障,
蘇翊傑或李學林的球員生涯如果就此結束, 會獲得什麼補償或救濟? 幾年後誰還記得他們?
球員是SBL的商品, 球團和籃協是SBL的經營者, 球迷則是SBL的消費者,
經營者不怕商品會造反, 只害怕消費者的抵制, 大家應該幫球員請命,
畢竟他們都是2千3百萬人中最頂尖的好手, 我們幾乎不用花錢就能看他們賣命不是嗎?